遗嘱继承情况下,遗嘱指定的是谁,遗产归谁。
法定继承情况下,奶奶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其中,包括奶奶的子女、奶奶的父母(如果健在)。如果奶奶的子女中有先于奶奶过世的,由奶奶子女的子女代位继承。
至于网友提到的小12岁的“未婚夫”,无法继承。至于能否适当分得,视情况而定。
以下关于遗嘱继承不作解释,主要就法定继承做一些说明:
法定继承人
被继承人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包括了配偶、子女、父母。
网友的描述反映出如下信息:
奶奶有“未婚夫”,说明爷爷已经不在(或者离异)。
既然是“未婚夫”,说明不存在婚姻关系,不能作为配偶。
网友具体并未描述奶奶高寿,所以不作奶奶的父母是否健在的假设。
因此,奶奶遗产的继承人包括了:奶奶的子女、以及奶奶可能健在的父母。
因为网友提到了“孙儿”,这里可能还会涉及到另外一个问题——代位继承问题。
孙辈不属于奶奶的法定继承人。但是——如果奶奶的子女中,有先于奶奶过世的,那么,去世子女应当继承的份额,由去世子女的子女(即孙辈)“代替”继承。
(至于是否发生了转继承,例如子女后于奶奶过世、但是还没办理继承,这个又是另外一些特定情况,不过多展开。)
关于“未婚夫”能否继承的问题
这个未婚夫不是法定继承人,不能继承。
但是,不能继承不意味着必定无法分得。在《民法典》关于继承的规定中:
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这个未婚夫有可能与网友奶奶共同生活、扶养较多。从这个角度,是可能分得适当份额的。但是“适当”多少,不知道,看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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