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网友描述的情况,从法的角度,继子女对继母没有赡养义务。
根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二条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
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注意上条划线部分——即:如果继子女受继父母的抚养教育长大,则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视同生父母与生子女。简单点说就是:如果父母再婚的时候,带着的孩子未成年,则孩子与继父母即有了扶养关系,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同生父母,包括赡养、继承等。
网友提到“子女成家后父亲再婚”,从法律角度,说明孩子已经成年,未受到继母的抚养教育。本着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也没有对继母的赡养义务。
当然,以上只是从法律规定角度给出的结论,不涉其他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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