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可以。如果被拆迁人遇到强制拆迁,可以向当地管理房屋拆迁部门投诉,由管理房屋拆迁部门责令停止拆迁,并给予警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补偿决定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当面临不法侵害威胁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正式书面保护请求,并保留送达回执。 2.如遇侵害,立即报警求助。 3.侵权行为发生后,要求立案侦查,追究了侵权人的刑事责任。 4.适时向法院提出行政不作为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5.诉讼不是目的,而是手段。可以促进通过诉讼解决纠纷,获得合理的赔偿。 1.产权交易形式 产权调换是指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的拆迁补偿,保留被拆迁人所占房屋所有权的形式。也就是说,搬迁或重建的房屋是对被拆迁房屋的补偿交换,被拆迁人继续与被拆迁房屋保持原有的产权关系。 2.定价补偿的形式 作价补偿是指拆迁人对被拆迁房屋按照其价值进行货币结算补偿。 3、产权调换和作价补偿相结合。 产权调换和作价补偿相结合,是指在拆迁户对拆迁户的补偿中,一部分采取产权调换补偿,一部分采取作价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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