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方赠与另一方财产的,只要不交付实物或者不转移财产,离婚时不分割也可以撤销赠与。 2.婚后父母一方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仅赠与自己的子女,认定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3.婚后双方父母出资购买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财产可以按照出资比例认定为双方共同所有,离婚时按照出资比例分割。 4.一方婚前在按揭买房,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产登记在首付名下。离婚的话,房产由双方协商处理,原则上归登记人所有,用钱补偿另一方。 5.婚后以家庭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无论登记在谁的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原则上平分。
夫妻共同房产认定
根据《婚姻法》现行规定和《婚姻法解释》,结合法律实践和生活实践,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和私有房屋; 2.夫妻一方婚前租住、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 3.男女双方婚前共同购买的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等房屋; 4.婚前一方购买或建造,婚后由共同财产组织重建的房屋;只有部分改扩建的,改扩建部分为夫妻共同所有; 5.婚前,父母购买的房子明确呈现给夫妻双方; 6.婚后父母为双方购买的房屋,未明确给男方或女方的; 7.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继承的房屋为夫妻共同所有,但遗嘱中确定只归丈夫或妻子所有的除外; 8.工作单位以职工的劳动人事关系、职工工龄等形式的福利住房分配、职工夫妻双方购买的福利住房。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