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无权强拆。行政机关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章规定强制执行。对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依法组织拆除。 第一步,做房屋征收决定。房屋征收决定是指政府根据公共利益的需要,对需要,某公益项目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实施征收,并同时收回土地使用权的行政决定。被征收人对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提起复议或者诉讼请求救济。 第二步,房屋征收决定没有问题的,进入调查、评估、协商解决补偿的环节。征收部门与房屋被征收人达成协议的,征收结束。 第三步: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未达成协议的,房屋征收部门根据评估报告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并向被征收人公告。如果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对补偿决定提起诉讼,需要将看到诉讼的结果。如果法院撤销补偿决定,需要,房屋征收部门将做出一个新的补偿决定。 第四步,如果法院认为征收补偿决定合法合理,予以维持,或者被征收人未在法定期限内对征收补偿决定作出复议或者提起诉讼,则进入下一步,即房屋征收部门向法院申请对被征收人的房屋进行强制执行(强制拆迁)。 第五步:法院将依法受理房屋征收部门的申请。法院认为房屋强制执行事实清楚,法律申请正确,程序合法的,依法作出强制执行裁定,房屋征收部门根据强制执行裁定实施强制执行(强制拆迁)。 第六步。法院认为房屋征收部门的申请明显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或者有其他明显违反法律规定,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将作出不予执行的裁定。 第七步。如果征收部门在法院作出不予执行裁定的情况下强行拆除被征收人的房屋,属于违法拆除。被征收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行政诉讼,确认强拆违法,申请国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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