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可以在买房,申请户口。如果户口不在南京,他们可以通过购买面积不低于60平方米的房子在需要定居。如果符合一定条件,可以在当地社保局或者地税局开相关证明,可以在南京买房。 1.咨询房屋所在地居委会是否接受结算。 2.买房,签署合同后,支付房款并办理房屋产权证。 3.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同意迁入居住后,持房产证到房屋所在地居委会开具门牌号和居住证证明;之后拿着证明去派出所开具同意迁入的证明。 4.向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迁出,持办好的迁出证到原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开具迁出证,再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迁出证。 5.受理户号申请后,持上述材料到房屋所在地居委会办理迁入手续。居委会编户名,然后拿着所有的手续办理迁入手续。 6.持迁出证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到迁入地市级派出所户政部门办理申请后续手续。户政部门出具迁移证明。拿着迁移证去当地派出所。 7.房屋所在派出所验收成功后,材料档案录入系统,落户成功。 1.必须持有所购房屋的产权证新房已拿到产权证,二手房已完成过户)。 2.所购房屋用途为住宅公寓和商铺不能落户,目前部分地方放开了落户限制,公寓也可以落户),房屋产权类别必须为私有。 3.申请人是该房屋的产权人,并且是具有中国常住户口的居民。 4.其他城市的人要在房屋所在地缴纳一定年限(一般为1年)以上的社会保险。这样可以直接打印缴费单到社保局,可以加盖社保局公章。 5.其他各省市要求(各地区迁户口条件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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