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表里的个人所得税和申报系统里的个人所得税不一样怎么办?老会计很有用
很多会计师在申报个税时都会遇到一件比较麻烦的事情:工资单上的个税金额与申报系统中的个税金额不符,有时甚至只相差一两分钱。
虽然在大家眼里一分钱不算什么,但是在会计的眼里,账上一分钱的差价就是可怕的存在。 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 来看看老会计的方法吧,真的好用!
个税改革 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
首先,遇到这种情况,我们明确一个原则:以个人纳税申报系统中的金额为准。 具体有两种情况:
1、如果在工作中遇到工资表中的个人税额与个人报税不一致还用申报个税,还有时间,可以直接调整当月的工资表。
二、如果时间来不及,可以尝试以下方法:
1.当工资表中的个人税额大于个人纳税申报系统中的个人税额时:
例如,工资表中应发工资总额为10万元,不考虑社保公积金,预扣税额为500元,个人报税系统自动计算的税额为499.9元。
此时需要做的会计分录是:
借:10万应付职工薪酬
贷款:银行存款99500
应交税金-应交个人所得税 500
实际缴纳税款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499.5
贷款:银行存款 499.5
在这种情况下,“应交税金-应交个人所得税”中存在0.5元的抵免差额,即部分职工个人所得税从工资表中扣除。 补充相关人员。
这样,下一次发工资的时候,差额就会倒过来:
借:应交税金-应交个人所得税0.5
贷款:银行存款0.5
2、工资表中的个税金额小于个税申报系统中的个税金额怎么办?
与上例相同还用申报个税,只是在工资表中,需要缴纳499.5元的税金,而在纳税申报系统中自动计算出的税额为500元。
其实原理是一样的。 在这种情况下,“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中会出现0.5元的借方差额,即少计了部分职工的个税。 下一次支付工资时,少扣的个税将从相关员工的工资中代扣代缴。
这种方法只是一种应急方法。 我们还是建议会计师尽量保证每个月的所得税没有类似的差异。 避免差异其实很容易,利用好个税系统中的“离线计税”功能即可。
例如,如果要计算11月期间的个税(11月支付的工资),我们需要在综合收入申报页面选择纳税期间为11月,然后导入工资表,预填专项附加扣除数据。 执行离线税收计算。
然后以系统计算出来的结果明细为准,扣税的时候就不会出现烦人的差异了。
不过在具体操作之前,需要记得在系统设置-申报管理中勾选离线计税。 否则,计算出的数据将不准确。
最后,你觉得这个方法怎么样? 欢迎洽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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