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这样的情况,员工是非常被动的,即使知道这个协议对自己很不利,但又能怎样呢?如果大家都签了,你还能不签吗?那只会让公司认为你心虚,认为你想背叛公司,认为你不想在公司做下去了,但凡是一个不想马上离职的员工,在那种情况下,也只能硬着头皮把它给签了,这不是法律意识薄弱,而是为了保住这份工作不得不低头罢了!就像当时的我那样.
其实,一旦签了竞业限制协议,那是非常被动的,就像被公司掐住了你的脖子,如果公司在你离职后又履行了给你支付补偿金的约定,那就别无他法,只能乖乖呆在家里拿补偿金,又或者找一份跟本技术领域不相关的工作,那才是最安全的.
但题主的情况是,在离职时公司要求你补签这份协议,这种情况你完全可以拒签啊,反正都要离开了,还有什么好怕的呢?况且,拒签后也不会妨碍你离职的,因为只要员工提出离职申请后,累计达到一个月时间,公司是无权不让你离开的,这是劳动法的规定,你不需要担心这一点,但是其它的地方,您还是要多多的注意一下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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